一般人對於仿效他人的創意總帶著有色的眼光來看待
以前我也會這種行為嗤之以鼻
但是近年來的想法漸漸在改變當中,
要知道一個前無古人的創意比重樂透的機會可能還低得多
而一個好的創意被實行出來,變成大家認為也是好的創意的機率更低,
君不見有多少創意都死在海灘上了呢?
如果有一個人,看到別人好的創意而加以仿效,
變成一個造福大家的好方案的時候,這樣是對還是不對?
當然仿效不是甚麼都學,而是知道自己在學甚麼,學了以後要用在哪裡
同理,抄襲是指Copy Paste,但是如果能用在不同領域或是不同地方,或許會有驚人的效果產生,
我想這種例子俯拾皆是,不需要多舉例子
賈伯斯是普遍認為極具創意的企業家之一
但是他也曾經說過" 優秀的藝術家抄襲,偉大的藝術家剽竊”
其實很多極具創意的方案,都是從不同地方,一小點一小點的取用過來,
而如何並化為一個具體而完整的計劃,就是偉大創意者的工作,
或許換一個角度想,其實將這些人稱之為 “有效的組織者” 可能更為恰當
我並沒有想將剽竊正當化的意思
只是想說明經過一定程度的分化以及重組之後
(就我自己的定義裡,三個不同元素,或是跨領域的運用行為)
或許可以come out某些比原創者更完美的方案出來,就某方面來說,這也是功德一件,right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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